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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聋哑人逛超市摔伤超市赔偿7.7万元

来源:浙江方化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29 14:47:14 点击:

案件经过:
2018年8月底,史师傅在宁波一超市购物时,因雨天湿滑踩到了没有被及时清理的雨水而滑到摔伤。在医院住了两个月,动了两次手术,史师傅终于康复出院。后来,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法律法规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“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史师傅在超市购物摔伤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。

最终结果:
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,双方于近日达成调解及和解协议。该公司赔偿史师傅各类经济损失7.7万余元。史师傅在得到赔偿款后返还超市工作人员个人垫付6000多元。